浙江舟山普陀:清廉护渔卫士“追鱼”条条不漏

2020-06-12

  “您好,请问5月25日海洋渔业执法大队送去海福社会福利中心的渔获物收到了吗?麻烦核对一下龙头鱼、鲐鱼等收到的渔获物品种、数量是否一致?”近日,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纪委监委驻区民政局纪检监察组对普陀区海洋行政执法大队禁渔期收缴渔获物情况开展了专项督查。

  自浙江渔场修复振兴暨“一打三整治”工作开展以来,伏休期间,舟山市普陀区海洋行政执法大队与市场监管、公安(巡特警)等部门联合成立检查组,每日依法对辖区内农贸市场、饭店排档及周边道路进行执法检查。此外,舟山市普陀区海洋行政执法大队特别建立夜间凌晨值班制度,组织执法人员在夜间时段,加强对中国舟山国际水产城及附近一带道路非法交易违禁渔获物行为的监管打击力度。截至目前,共开展陆上市场联合、夜间凌晨执法检查46次,检查市场、排挡511家,累计收缴禁渔期违禁渔获物174公斤。

  “收缴的渔获物我们主要以拍卖、捐赠福利机构、活体渔获物放生等方式处置,每一笔去向都有详细的记录并且存档,放生的话也有照片、视频且要求当事人在场的。”面对纪检监察组关于如何处置渔获物及防控廉政风险的提问,舟山市定海区区海洋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周朝琦这样解释道。

  约谈责任科室负责人、查看收缴渔获物处置台账、电话抽查核实、赴区内各市场及国际水产城实地随同监督……舟山市普陀区纪委监委驻区民政局纪检监察组以督促文件落实为主线,开展了禁渔期收缴渔获物情况专项督查,暂未发现私自扣留、贪墨非法渔获物等违纪违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持续跟进海洋行政执法及收缴渔获物处置情况督查,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积极预防微腐败滋生,保证执法队伍的忠诚纯洁,切实维护海洋生态可持续发展。”

  近年来,在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指导下,舟山市普陀区海洋与渔业局立足工作业务实际深入开展以“崇清尚廉”为主题的“清廉护渔卫士”品牌创建活动。禁渔期将收缴渔获物无偿送给社会福利机构只是“清廉护渔卫士”品牌创建活动的一个缩影,舟山市普陀区海洋与渔业局还对岗位廉政风险进行梳理排查,对潜在的廉政风险进行预警,并针对性制定廉政风险防范措施;休渔期的重点部门,包括海洋行政执法大队、渔政渔监科、渔船检验站等相关部门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了预防职务违纪的相关制度……

  收缴渔获物等的每一次执法行为都在阳光下运行也得益于全天候、近距离、深感知的“嵌入式监督”。近年来,舟山市普陀区纪委监委充分利用纪检监察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坚持问题导向,发挥探头作用,敢于善于斗争,做好监督的再监督。及时督促检查驻在部门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监督责任的履行,精准问责增效;灵活运用日常监督、专项监督、调研监督等方式提高聚焦主责主业的精准度;与驻在部门党委(党组)信息互通、监督互动、措施配合,增强权责监督的整体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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